社会自考
鉴于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
一、毕业预申请及缴费5月16日上午9:00—5月21日下午16: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毕业预申请及缴费。如出现...
2021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和上半年实践考核成绩将于5月14日上午9:00公布。请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eeafj.cn/,进入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查询。对成绩有异议的...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中心,各主考院校:根据主考学校申请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际需求,经研究,现对2021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金融学专业部分课程的考试安排作如下调整:在2021年10月金融学(本...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举行。此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实施的,为确保考试健康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考生须于4月2日至7日凭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 为了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管理,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工作,现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15〕31号)规定,为更好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对上半年省际转考现场确认工作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省际转出确认时间为:2月23日——3月...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至11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主考院校:    为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试点管理工作,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有序发展,现将《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提高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高等教育...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免考准则...
各主考院校,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经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不再颁发毕业证书,具体时限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平稳过渡工作,切实...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转考对象:已取得一门以上(含一门)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管理,进一步完善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   毕业申请第二条  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教考试[1996]3号   (1996年3月27日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组织与管理,确保考核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1988年3月3日发布)国发[1988]15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北京自考30年,生源主体经历三次变迁。从最初的返城知青、城市在职职工为补偿学历而参加自考,到上世纪九十年代青年学子为圆大学梦选择自考,再到如今更多人希望在安稳的生活之外寻求一份充实而青睐自考,自考生源经历的三阶段变化留下了时代的...
一、毕业申请时间 (一)网络预申请及缴费。11月18日上午9:00—11月24日下午17: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
2020年10月自学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将于11月18日上午9:00公布。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于11月27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成绩查询结果,到所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
2020年10月自学考试理论考试成绩和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将于11月18日上午9:00公布。请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