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试停考专业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发表时间:2017-08-21 11:22
各主考院校,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经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不再颁发毕业证书,具体时限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平稳过渡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