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华光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1-04 17:13

为进一步促进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加强我校自学考试的校风、学风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员的创新精神,发挥优秀学员及优秀班干部的示范、导向作用。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华光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员的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对象

华光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在读学员。


二、评选人数

优秀学生班干部:5人

优秀学生:10人

奖学金:

奖学金一等奖: 1人

奖学金二等奖:3人

奖学金三等奖:5人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员的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各学习环节;在单位工作积极努力,爱岗敬业,受到单位的肯定。

3.学习目的明确,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年度内各科课程平均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和执行学员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优秀学生班干部的评选标准

1.具备“优秀学员”之1、2、4项。

2.当年度内各科课程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承担班级的各项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配合教师、教学点管理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处处以身作则,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获得奖学金学员的评选标准

一等奖学金   

评选标准:1学年内通过两门及以上的统考课程,总成绩最高者得

二等奖学金

评选标准:1学年内通过两门及以上的统考课程,统考成绩总和高者得

三等奖学金   

评选标准:1学年内通过两门及以上的统考课程,统考成绩总和高者得

备注:当年度如有考试科目(含统考、校考)未通过则无法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评选办法

1.此次评选由华光继教院老师负责。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班干部的意见,严格坚持标准,并进行民主评议。

2.要严格按标准、条件推荐人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

3.本年度评优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参加,一旦逾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4.认真阅读报名材料,提交报名材料保证信息准确无误;若因学员个人提交材料有误导致最终无法通过审核,均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予补报。

(二)评选步骤

2021年11月7日之前,学生提交以下材料:

①《泉州华光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员、优秀学生班干部推荐登记表》电子版(详见附件1),材料命名为“张XX(优秀学员)或张XX(优秀学生班干部).doc”;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报送到指定邮箱。(邮箱:1575115802@qq.com)。


五、表彰办法

优秀学员和优秀学生班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精美小礼品。

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10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学金   800元/人 ,并颁发荣誉证书 。   

三等奖学金   500元/人 ,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时间

(一)推荐材料电子档报送时间截至2021年11月7日(星期日)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优工作。经审核后,将于2021年11月中旬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12月下旬发布表彰决定。


七、其他

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本年度不能参与评优:

1.受过学校、单位纪律处分;

2.在学期间考试作弊。


八、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南区操场三角楼一楼

办公室电话:0595-87527520

为进一步促进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加强我校自学考试的校风、学风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员的创新精神,发挥优秀学员及优秀班干部的示范、导向作用。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华光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员的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对象

华光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在读学员。


二、评选人数

优秀学生班干部:5人

优秀学生:10人

奖学金:

奖学金一等奖: 1人

奖学金二等奖:3人

奖学金三等奖:5人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员的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完成各学习环节;在单位工作积极努力,爱岗敬业,受到单位的肯定。

3.学习目的明确,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年度内各科课程平均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和执行学员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优秀学生班干部的评选标准

1.具备“优秀学员”之1、2、4项。

2.当年度内各科课程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3.积极承担班级的各项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配合教师、教学点管理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处处以身作则,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获得奖学金学员的评选标准

一等奖学金   

评选标准:1学年内通过两门及以上的统考课程,总成绩最高者得

二等奖学金

评选标准:1学年内通过两门及以上的统考课程,统考成绩总和高者得

三等奖学金   

评选标准:1学年内通过两门及以上的统考课程,统考成绩总和高者得

备注:当年度如有考试科目(含统考、校考)未通过则无法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评选办法

1.此次评选由华光继教院老师负责。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师生和学生班干部的意见,严格坚持标准,并进行民主评议。

2.要严格按标准、条件推荐人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

3.本年度评优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参加,一旦逾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4.认真阅读报名材料,提交报名材料保证信息准确无误;若因学员个人提交材料有误导致最终无法通过审核,均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予补报。

(二)评选步骤

2021年11月7日之前,学生提交以下材料:

①《泉州华光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员、优秀学生班干部推荐登记表》电子版(详见附件1),材料命名为“张XX(优秀学员)或张XX(优秀学生班干部).doc”;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材料以电子档形式报送到指定邮箱。(邮箱:1575115802@qq.com)。


五、表彰办法

优秀学员和优秀学生班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精美小礼品。

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10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学金   800元/人 ,并颁发荣誉证书 。   

三等奖学金   500元/人 ,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时间

(一)推荐材料电子档报送时间截至2021年11月7日(星期日)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优工作。经审核后,将于2021年11月中旬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12月下旬发布表彰决定。


七、其他

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本年度不能参与评优:

1.受过学校、单位纪律处分;

2.在学期间考试作弊。


八、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南区操场三角楼一楼

办公室电话:0595-8752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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